市场监管总局:31省已全部建成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

1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司副司长刘洪彬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人物同防”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密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经不断实践探索和研究完善,已逐步形成一整套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管控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即: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予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同时,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是及时有效开展涉疫食品排查。2020年7月海关部门通报从厄瓜多尔冻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以来,部分地区陆续检出进口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核酸阳性情况。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相关信息通报后,第一时间组织对核酸阳性食品同批次产品(以下简称涉疫食品)开展全面排查,下架停售、专区封存相关食品,逐一排查涉疫食品来源、去向,及时向上下游省份通报涉疫食品的流向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对涉疫食品实施分级分类处置。

三是推动构建和应用覆盖全国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为提高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效率,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研发“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着力提升涉疫食品排查管控精准度和时效性。目前,31个省份已全部建成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国家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强化了跨部门跨地区追溯管理协同联动。

四是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实效。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以及实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方面的工作能力,今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部署指导市场监管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项培训及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监管队伍风险排查处置以及疫情风险防护和管控能力,科学高效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任务。

从前期工作看,目前对进口冷链食品采取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是行之有效的。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是加大落实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物防”工作,切实提高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执行力和精准度,全力守住严防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市场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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